課程規劃
一、研究室研習
研究室研習(Lab Rotation)之規定:
1. 學生必須於五個規劃時段選擇一次,至少一次:
(1) 第一學年上學期開學前暑假,8月第一個星期開始為原則。
(2) 第一學年上學期間。
(3) 第一學年下學期間。
(4) 第一學年寒假。
(5) 第二學年開始前的暑假。
2. Lab Rotation1學分,每次Rotation以4週為原則,但因特殊狀況實習不滿4週,老師可依學生之表現狀況彈性調整時間長
度。
3. 實習開始前,由學生及教師雙方簽署同意書,並先行瀏覽評量表各項目,雙方簽名後即確認其權利與義務。實習結束時學生須於
每次 Lab Rotation之後繳交一份書面報告給實驗室指導教師,由教師填寫完成評量表,評量學生是否通過。Lab Rotation 一次成
績平均需大於等於70分,才得以通過此必選1學分之要求。
二、指導教授選定
學生需於第一學年結束後至第一學年前選定指導教授,本學程學生入學後所選擇之指導教授須為本學程之師資,以雙方教師共同指
導為原則。
三、專題討論
專題討論(一)(二)兩門共2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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