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修訂後「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辦法」,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生適用,請查照,並轉知所屬師生。
主旨:檢送修訂後「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辦法(如附件 一),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生適用,請查照,並轉 知所屬師生。
說明: 一、旨揭辦法業經109年4月29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。
二、本次修正是為提升論文公開率,且顧及本校師生申請計畫 、專利、投稿發表及機密保護之需求,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: (一)取消「不公開」之選項。 (二)學位論文紙本及電子檔之開放年限、授權書簽署及相關 證明資料,區分為: 1、紙本論文: (1)「立即公開」、「一至三年後公開」由學生及指導 教授簽章。 (2)「四至五年後公開」應檢具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 依法令規定限制公開之證明資料並載明原因,由學 生、指導教授及系所(學程)主管認定簽章。 (3)授權書樣式如附件二、
三。 2、電子論文: (1)「立即公開」、「一至三年後公開」由學生及指導 教授簽章。 (2)「四至五年後公開」、「其他」應檢具涉及機密、 專利事項或依法令規定限制公開之證明資料並載明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裝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訂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線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檔 號: 保存年限: 第1頁 共2頁 原因,由學生、指導教授及系所(學程)主管認定簽 章。「其他」以六至十年為限。 (3)授權書樣式如附件二、三。 三、旨揭修正後辦法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生適用: (一)109年8月1日起申請學位考試者。 (二)109年7月31日前完成學位考試,9月7日(開學日)以後領 取畢業證書者。
四、108學年度畢業生仍採現行管理辦法。
五、本辦法已置於圖資處博碩士論文專區,請逕自下載參閱 ,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聯絡人: (一)紙本論文:金毓佩小姐(智慧營運組),分機2425。 (二)電子論文:林世山先生(知識創新組),分機245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