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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107年度補(捐)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,受理申請時間延長至106年度12月31日止,惠請公告

說明:
一、依據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106年12月1日營海保字第
1061001981號函辦理。
二、專題研究計畫限有關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或澎湖南方四島國
家公園之自然科學、地球科學、生態保育、環境科學、動
物、植物、人文史蹟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、環境教育、生
態旅遊或傳統建築等項目。
三、每案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;申請計畫經評審後擇
優核准,將以核准5案為原則。
四、有意申請之研究生請於106年12月31日前備齊專題研究申
請書(申請書應由論文指導教授簽章)、研究計畫書及其他
相關文件,紙本1份逕寄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(81157 高雄
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,以郵戳為憑)。
五、檢附來函及旨揭要點各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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